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人倾向以海外购房作为一种个人投资。然而在此过程中,一些不当操作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其中尤其需要注意汇款方式的合法性。

境外买房的首要前提是买方可以把购房款转入到境外卖方,否则一切免谈。然而目前我国对于个人购汇用途有明确限制。例如,最新的个人购汇说明书中,明确给出了境内个人在办理个人购汇业务时的六项禁止行为,包括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

为了规避上述限制,使用“地下钱庄”进行转账汇款大行其市,即一些海外地产中介和开发商会帮助购房人将房款转移至国外,中间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但这种明显逃避监管的操作必然会带来巨大的风险。

根据2019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所谓”变相买卖外汇”,就是境内境外的资金互换,不涉及资金的直接流出,往往交易更加隐蔽、金额更为巨大。其中的典型就是地下钱庄。

例如,一个中国内地居民有意购买加拿大的房产。按照现在的外汇管理制度是不可行的,因为境外买房属于明令禁止的购汇用途。如果他在国内通过“地下钱庄”兑换美元,那么将会因非法外汇买卖罪获刑。

但绝不是所有海外买房的行为都会涉嫌非法外汇买卖,购汇转款的限制只针对中国大陆公民,拥有海外身份和港澳台身份的人不受影响。另外,如果您已经有海外资产,或者有境外收入,则可以通过这种方法合法在海外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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