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20年11月16日向WTO发出通知,宣布中国海关总署(GACC)发布的第248号和第249号总署令(以下简称“法令”)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这些法令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以下统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提出了新的原则和要求,并要求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相应的海关总署注册。
正如法令中明确规定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不包括:(i)食品添加剂和仅与食品相关产品(如包装、包装材料)的生产商;(ii)专门在不受控制的水文(温度/湿度)条件下进行存储活动的商业中介机构或仓库;(iii)供应链中的中间生产基地(向中国出口半成品的除外)。
根据特定类型的食品,特别是根据不同食品的风险水平,法令规定了不同的注册程序。
为了验证可适用的注册程序,可以在注册时,直接在官方门户网站https://cifer.singlewindow.cn上通过HS代码进行搜索。
一、 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
下列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对于意大利的生产企业来说,意大利的主管部门为:卫生部——食品和营养卫生安全总局。卫生部应收集由生产企业交给当地主管卫生当局的表格和文件。
之后,主管当局将向中国海关总署(GACC)提交有关材料并推荐注册。
二、 企业自主申请注册
对于大多数包装食品(如葡萄酒、烘焙/研磨咖啡、意大利面、饼干)的生产商,企业应启动自主申请注册程序。
根据这一程序,生产企业必须直接(或通过授权代理人)在中国当局提供的在线门户网站上:https://cifer.singlewindow.cn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食品的每一个工厂《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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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第248号和第249号法令还对进口产品的包装和标签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制造商必须在食品的每个内包装和外包装上贴上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通过上述注册程序结果获得),并且还必须在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备注编号。生产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且没有上述注册编号的食品将无法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文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发表在《Cina in Italia世界中国》杂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