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白罗斯国民议会众议院批准了白罗斯政府与中国政府于今年4月初签署的《关于国际汽车客运和货运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

 

本协定适用于在中国或白罗斯注册的货运公司和车辆所进行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并属于以下三种路线类型之一:

  • 白罗斯和中国之间;
  • 过境白罗斯/中国领土;
  • 从白罗斯/中国领土过境到第三国往返的运输。

 

如之前关于发展中国到欧洲的贸易路线的文章所述,今年早些时候,中俄也达成了类似的协定,第一批大宗商品已经在今年4月初从中国通过汽车运输予以交付。白罗斯位于俄罗斯和几个欧盟国家之间,是中欧汽车商品陆上流通的最后一个过境点,也是使用汽运交货的中国商品尚未打开的欧洲市场“大门”。

 

目前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欧盟贸易伙伴,一些欧洲公司(如德国品牌保时捷)已经使用陆路运输将产品运往中国,但目前只使用铁路运输。该协定的执行将有助于物流和门到门交货的多样化,并进一步减少交货时间,因为公路运输被认为是短途交货的最快方式。

 

提请注意的是,该协定规定仅允许有限数量的车辆进行此类运营。每年流转的许可证数量也应在国际公路运输联合委员会会议期间通过谈判确定。每节车厢仅可获得一次有效的往返许可。

 

该协定还规定,自通过外交渠道收到的各方执行目前正在进行的必要国内程序的最后一份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其许可生效,有效期30天。德恩瑞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向您提供本协议施行情况的最新法律新闻,如您对本文主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函询,邮箱地址:russiadesk@dandreapartn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