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越南市场日益增长的吸引力,建议有意在越南进行投资的投资者还应当认真考虑在该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入一个新的国家从事经营活动时,第一步就应是注册商标,以避免当地企业模仿或复制,因为这些企业可轻易复制生产品牌产品,并从商标创建者的投资和商誉中获取利益。
商标是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在市场上相区别的标志,持有人对其拥有专有权。商标是可以用图形表示的单词、名称、短语、符号、设计、图像、显著特征或这些元素的组合。越南采用“先申请”原则,这意味着一旦注册获得批准,第一个提出商标申请的个人或法人实体将拥有这项权利。
根据越南法律,商标应当受到保护,只要它们是以字母、文字、图画或图像(包括全息图)的形式或其组合的,以一种或多种颜色呈现的视觉化标志。在越南,三维标志(形状)可以注册为商标,但基于声音和气味的商标则不被认可。越南是马德里议定书的协定缔结方和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外籍人士有权注册商标,即使该商标已经在他国进行了注册。对于未在越南成立的法律实体或居住的个人,国家知识产权局(NOIP)要求经由当地律师提交申请。
对商标申请应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接受。申请被拒的原因有多种,包括缺乏描述或独特性,或该标记具有欺骗的性质。非显著性标志是指简单的几何符号、常用词等。欺骗性标志是指可能欺骗公众的标志,例如,与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有关的标志。以下是有关注册程序的概述,以供参考:
- 形式审查
- 实质审查
- 异议公告期
- 登记/颁发证书
如果审查官员在审查过程中对申请提出异议,将给予申请人一定时限,提出己方论点或建议作出回应,以驳回审查异议,例如缩小货物/服务的规格表述。
商标申请通过审查后的异议公告期为利害关系第三人提供了提出异议的机会。如果没有异议,商标将被正式注册。正式注册后,在当地的英文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布注册情况和提供对商标提出质疑的机会。
如果有打算在商标被接受注册前推出商标,建议委托本地律师进行前期检索,以尽早发现以前未知的、相互冲突的商标是否会导致注册问题,这一程序非常重要。提前了解自己的处境有助于更好地避免冲突和投资损失。
一般而言,最好在商标前注册商标名称。然而,为了避免疏漏,通常的实践是同时注册两者。尽管如此,这一战略仍存在一定风险:单独的注册可以减少收到异议的风险,因为某复合商标的申请可能被驳回,例如,某商标与注册商标具有相似性,但其商标名称并不存在异议情形。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会选择有关的服务及货品类别。《尼斯协定》(1957)确立的尼斯分类法(NCL)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法,共有45个类别,适用于商标注册,越南也采用该分类法。一个单一的申请可以涵盖一类以上的商品或服务。
另外,建议仔细甄别一个商标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中的潜在用途,而不要仅仅考虑产品销售的直接类别,即选择一组当前不需要但将来可能需要的类和子类。商标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年内受保护,可无限期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