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发生在捷豹路虎和江铃陆风之间历时三年的知识产权保护大战终于结束。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定,江铃汽车在中国生产的陆风X7其有5项车型设计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造成消费者的困惑,并责令江铃汽车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营销推广, 消除影响并赔偿捷豹路虎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150万元。
案件时间线
关于此次诉讼的起源可以追溯到5年以前,如下文时间线所示,可分为两个主要情节专利无效(蓝色部分)和侵权之诉(黑色部分)。
路虎诉江铃案带来的思考与启示
1车企应避免专利管理上的疏漏
在本案中,路虎在2010年12月举行的广州国际车展上公开展览“揽胜极光”车型设计,却在2011年11月才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间间隔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超出了《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六个月宽限期,这导致该车型丧失了专利权保护,也成为后续艰难维权之路的根源。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无需实质审查,汽车外观设计专利的效力不稳固也是车企汽车设计维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汽车外观设计作为车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对于车企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车企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的专利管理和布局制度,尽可能避免此类失误,以防止他人窃取来之不易的设计成果。
2 知识产权的多角度保护
就江铃公司的同一行为,路虎公司在外观设计专利维权之路封死后,选择从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角度进行维权,剑走偏锋,转而寻求著作权和知名商品特有装潢权之庇荫。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企业须对知识产权充分重视、科学布局、有效利用%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