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俄罗斯税法的又一修正案开始生效。与此同时,该法的某些条款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
该修正案是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其涉及到外资企业的税收以及某些税种的缴纳,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等。
该变化将对公司组织成员的税收以及其清算结束时的税收产生影响。在新法规制下,股东的收入以及公司组织成员须缴税的收入必须以超过股份或权益的实际支付价值的金额计算。
同时,如果使用财产或财产权作为公司成立的出资份额,则要么以该财产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或以财产权经验资后作为对公司的出资份额,或以转让给第三方的保证金,或者以其价值的证明文件来计算差额。
此外,法律还提供了多项关于税收减免和降低在经济特区注册的组织的税率的规定。此次带来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将经济特区的税收制度区别开来,因此在选择特定的自由经济区时需要对公司组织给予更多的关注。